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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在行动》第一百三十一期 控好扬尘:不要让“蓝天”蒙埃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23 11:09:56

  近几年,我们能明显感觉到开封的天变蓝了,而且空气优良天数逐年上升。今年是我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眼下距离年底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为誓保蓝天,我市专门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通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加大督查力度,控好扬尘,不让“蓝天”蒙埃。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个秋冬季已经到来,针对今年秋冬季的大气污染防治,我市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尤其对施工工地,加大了督查力度,确保蓝天保卫战能够圆满收官。

  近日,记者跟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工作人员,对我市部分工地进行了暗访督查。

  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督察部成员 王恒达:“今天我们来到省道312工程,上个月二十二号十多天前来这边检查之后,发现这个工地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存在很多问题,接下来,我们到工地里面去看一下整改效果如何。”

  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督察部成员 王恒达:“这个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程,但是我们也要保证工程的进展速度和工程的质量,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但同时在扬尘管控方面我们也要抓好,我觉得我们应立即改正的是这个车辆进出口,这个喷淋设备咱们虽然是有,但是它达不到效果,它未达到效果。”

  细节决定成败,要想打赢蓝天保卫战,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应该被忽视。尤其是施工工地,更应时刻遵守“六个百分百”的规定,做好控尘工作。

  省道312开封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部总工 付巍:“我们最近一段时间在施工这一块,尽量按照开封市‘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在全力进行整改,所有的施工面,包括盖网、喷淋以及平时洒水,我们都在尽力进行纠正这一块,喷淋设备这一块,前期设备有点简陋了,标准有点低了,这一块我们也在积极整改,我们承诺,在一周以内,绝对把设施安装完成。”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六大街附近的盛世宝隆项目,该项目存在夜间清运建筑垃圾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实施“阳光运输”制度,晚上8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之间,未经批复的渣土车不允许上路运输。

  记者 李骋峰:“现在我们实行的是‘阳光运输’,咱知不知道这样一个政策或者要求?”

  记者 李骋峰:“刚才攻坚办的工作人员说,昨天晚上工地可能有垃圾的运输。”

  盛世宝隆项目 管理人员:“我是甲方,负责管理工程这一块,具体负责我们有自己分管的一块,我得问一下,他今天还没上班,我想问一下领导好吧。”

  事实胜于雄辩,该工地违规清运建筑垃圾的行为已经被工作人员拍照取证,面对事实,一切借口都显得苍白无力。随后,攻坚办工作人员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下发了督办通知。

  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督察部成员 王恒达:“咱们做项目经理的,一定要对今天的管控要求心中有数,具体到哪一项,哪一点,几点开始干,几点可以干,怎么干,最起码有专门负责人对工地通知。”

  盛世宝隆项目 项目经理:“这个事情我会进行一个全面的排查,对所有实施工程单位进行宣传教育,近期我们做内部整顿工作,保证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下去,一定落到实处。”

  在随后的检查中,记者跟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工作人员来到市内顺城贯通工程,在现场记者看到,大面积建筑垃圾已被覆盖,喷淋在不间断喷洒。在工地内,检查人员发现了一个砂浆罐,随即询问工区负责的人是不是存在扬尘隐患。

  开封市内顺城贯通工程工区负责人 徐鹏博:“咱们这个砂浆它是从这儿泵送整个罐体,在罐体里储藏,要使用到的时候在这个下料口,这个下料口放出来的砂浆是一种湿的状态,是可以直接用的,它是不会产生扬尘的。”

  该工区负责这个的人说,为了更好地完成控尘工作,他们将在砂浆罐上再盖上一层土工布。

  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督察部成员 王恒达:“三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我们越是进入到最后时期,我们越要绷紧这根弦,尤其是进入秋冬季,我们扬尘污染管控,一定要更加重视这项工作,无论是企业或者工人,都应该把这份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让我们的开封天更蓝、水更绿,实现优良天。”

  环境保护事关群众身心健康,事关群众民生福祉,只有大家一起行动起来,拿实招、出重拳,才能真正降服雾霾,让蓝天白云、清新空气是我们生活的“标配”。好,接下来王千说法继续为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能采用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并且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应急响应结束后,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开展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的评估,适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是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实施应急评估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能采用责令有关企业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并且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应急响应结束后,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开展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评估,适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