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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境检验测试机构通报:3家立案调查、30家责令改正、21家自行整改

来源: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27 01:41:44

  原标题:省级环境检验测试的机构通报:3家立案调查、30家责令改正、21家自行整改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0年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国家关于深化环境监视测定改革、提高环境监视测定数据质量及加强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监督检查和能力验证的通知》(渝环〔2020〕52号),今年5—11月,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并且开展了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采用现场检查、监测报告质量抽查等形式,对55家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占全市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的53%(其中,现场监督检查30家,监测报告质量抽查25家),重点对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运行有效性、环境监视测定报告质量和遵守法律和法规等情况做事中事后监管。

  现场检查的30家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分布在全市18个区县,累计发现367个问题,平均每家机构12.2个问题,发现的问题大多分布在在体系文件、试验条件、操作步骤、信息记录、诚信体系建设不规范及未落实信息“三公开”等方面。

  报告抽查的25家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分布在全市15个区县,每家机构抽取检验报告20份,个别机构为50份,共抽取报告530份,其中374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问题发现率为70.1%。发现的问题大多分布在在检验参数应检未检、无质量监督记录、无委托单、报告书写缺项漏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平行样检测等方面。

  结合检查察觉缺陷,对涉嫌监测数据失实、门槛和技术能力不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3家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予以立案调查;对未依据有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测试数据、结果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30家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进行责令改正;对存在规范性问题的21家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要求其自行整改。

  (一)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继续快速推进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加强联合惩治和信用惩戒,落实行政处罚与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衔接,发现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二)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成各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活动全过程质量控制,着力提高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数据、结论的公信力。